关于商标许可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进行详细介绍。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力。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到商标局备案。许可人应当自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许可人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手续可以自行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或者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注册商标许可合同备案步骤
1、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在交费窗口缴纳备案规费。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内容:商标使用许可是合同当事人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依法自己设立的,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名称、地址;该名称和地址均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的企业名称(包括法人或者非法人)和工商业场所地址;2、授权范围:包括商标使用许可的性质(独占、排他或者普通使用许可);被许可商标的图样,被许可商标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范围;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和许可期间等;3、为保证商品质量而约定的有关措施:如技术设备、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等等;4、许可人保证被许可商标专用权的有关条款:如到期续展,不得在合同存续期间注销被许可商标等等;5、合同中止或解除条件;6、商标使用费(许可资)数额及支付办法;7、违约责任;8、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方式;9、合同生效日期;10、合同签约日期、地点;11、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签字、盖章;12、合同应当约定的其他条款。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内容,对约束合同双方当事人,减少合同纠纷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根据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在合同的订立、履行以及承担违约责任等方面产生纠纷时,一般均坚持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除非这种约定是违法的。因此,合同订立的内容越详细、越具体、越能明确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就越容易分清责任,为妥善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的纠纷奠定良好基础。